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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更换核数师

2019-12-10 00:00:00

本公佈乃由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4)条而作出。

由于本公司无法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永道」)就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核数费用达成一致共识,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罗兵咸永道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

董事会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建议后进一步宣佈,董事会建议委任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职香港」)担任本公司新任核数师(「委任」),以填补罗兵咸永道辞任后的临时空缺,其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时为止,惟须待本公司将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相关决议案,方可作实。

本公司乃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据董事会所知,开曼群岛法律并无规定辞任之核数师须确认是否存在任何与其辞任有关而其认为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垂注之情况。因此,罗兵咸永道并无发出有关确认。

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与罗兵咸永道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且并不知悉有关罗兵咸永道辞任本公司核数师的任何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158条,倘本公司现任核数师辞任,须尽快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填补临时空缺。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更换核数师之详情之通函连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寄发予股东。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委任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并建议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赞成有关委任的决议案。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罗兵咸永道于其任期内向本公司提供之专业服务及支持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