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佈乃由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二零一七年年报,其中本集团披露其于卓尔智联集团有限公司(前称为卓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卓尔集团」)(该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2098)之持作买卖之金融资产,乃经参考卓尔集团股份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联交所日报表所示之收市价(即8.54港元)而作出。
诚如早前所披露,本公司先前拥有并持续拥有卓尔集团949,224,000股股份,相当于卓尔集团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已发行股份总数约8.13%(「卓尔投资」)。根据卓尔集团股份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联交所日报表所示之收市价(即4.25港元)及经初步评估税务影响后,预期本集团将于卓尔投资录得净亏损约3,400,000,000港元(相等于约人民币2,981,000,000元)(「投资亏损」)。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强调,投资亏损:(i)并无涵盖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业绩之其他范畴;及(ii)属非现金性质及与卓尔投资之公平值变动属波动性质有关。
董事会认为,投资亏损将不会对本集团之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本集团将密切监察其投资表现,并于必要时调整其投资计划及组合。
于本公佈日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财务资料尚未可得。本公佈仅就投资亏损而作出,而投资亏损须由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及本公司之核数师进一步审阅,且可予调整。本公司将继续于必要时遵守上市规则。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