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九日就配售事项刊发之公佈(「该公佈」)。除另有界定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该公佈之额外资料。
所得款项拟定用途
诚如该公佈所披露,假设所有配售股份获全数配售,配售事项所得款项总额预计合共为295.6百万港元,而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费用、佣金及开支后)预计合共约为294.7百万港元(「所得款项净额」)。所得款项净额拟按以下方式动用:
附注:
于本公佈日期,本公司拟从事与房地产投资或其他类似金融产品有关的业务,尚未订立正式协议。本公司将采取审慎态度评估有关合适商机,以多元化本公司业务,并为股东及本公司获取若干回报。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该公佈中所载的所有其他资料及内容保持不变。
由于完成须待若干先决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故配售事项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