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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仲裁之更新公佈

2021-12-24 00:00:00

兹提述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刊发之日期为(i)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及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四日之联合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要约及可能出售事项;(ii)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之联合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诚意金协议、第一份补充谅解备忘录、补充诚意金协议及第二份补充谅解备忘录(统称「该等协议」);及(iii)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之联合公佈,内容有关解除该等协议(统称「该等联合公佈」);以及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刊发之公佈,内容有关新光圆成拟针对本公司及FiveSeasons提起仲裁(「二零二一年八月公佈」)。除另有指定者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等联合公佈及二零二一年八月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本公司、FiveSeasons及新光圆成等各方就偿付诚意金订立和解协议(「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在符合若干条件的情况下,订约方同意将不会互相提起仲裁及其他法律诉讼。其中,新光圆成、本公司及FiveSeasons应于和解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终止未决仲裁。此外,该等协议将于和解协议生效之日及待达成若干条件后终止。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