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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收购目标公司之52.848%股权之关连交易

2020-07-02 00:00:00

股权转让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0年7月2日,买方(本公司一家非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股权(占目标公司52.848%的股权),代价为人民币537.48百万元。

于完成后,目标集团的成员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卖方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彼透过深业(集团)于本公告日期持有约63.66%已发行股份),故卖方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由于收购事项的全部适用百分比率均超过0.1%但低于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收购事项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的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