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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8-11 00:00:00

本公佈乃佳华百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内幕消息条文」)而发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有意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根据本集团对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之未经审核中期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本集团将录得亏损净额约人民币51,000,000元,相对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利润净额约人民币8,009,000元有所倒退。其主要原因为:

(a) 由于中国自2020年1月起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疫情疫情」)令普遍本地消费力下跌,本集团部份主要门店产生营运亏损净额;

(b) 采用新财务报告准则16 – 租赁 , 而使租赁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负债利息合併增加支出约人民币20,000,000元;

(c) 购物中心营运仍处于初步阶段及行业环境竞争激烈, 营运亏损净额约人民币8,000,000元; 及

(d) 由于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个别分店经营情况 , 期内已关闭三家零售门店, 因而产生额外出售固定资产亏损及固定资产撇销支出分别约人民币2,400,000元及21,000,000元。

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同比营运结果预料比去年倒退。

鉴于疫情仍在持续,尚无法准确估计疫情将对本集团业务营运造成的全部财务影响。本集团尚待核实于该期间的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董事会将密切跟进有关情况。

儘管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结果可能录得亏损,惟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整体财务状况仍维持稳健,故董事会对本集团长期前景仍保持乐观。

由于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仍在进行最后定稿,故本公布所截资料乃由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集团管理账目进行之初步评核而作出,有关账目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有关本集团表现之进一步详情,将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布时披露。

有意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