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中国基建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4)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中正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正达」)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由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起生效,原因乃由于中正达改变企业营商策略。
中正达已于其辞职函确认,并无任何其他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或股东(「股东」)垂注。
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确认,本公司与中正达概无意见分歧,亦不知悉有任何其他有关核数师辞任之事宜或情况须敦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中正达于任内为本集团提供专业而优质之服务致以谢意。
董事会正寻找合适的核数师以填补中正达辞任产生之临时空缺,并将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就委任新核数师儘快作出进一步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