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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I) 重续框架租赁协议;(II) 重续框架金融服务协议;(III) 供应交易期限的延长及年度上限的修订;及(IV) 采购交易及公用服务交易框架协议期限的延长及年度上限的修订

2022-07-28 00:00:00

(I)重续框架租赁协议

兹提述二零一九年框架租赁协议,据此,浪潮铭达(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出租人)同意就租赁位于其拥有的大楼的办公物业而向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浪潮集团的其他成员公司)(作为承租人)提供物业租赁及管理设施。由于二零一九年框架租赁协议的期限为三年(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董事会建议重续二零一九年框架租赁协议及浪潮铭达与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应订立新框架租赁协议。

根据框架租赁协议,浪潮铭达将面积合共不超过60,000平方米的大楼租予浪潮集团,租期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三年。根据框架租赁协议,浪潮集团的成员公司可能就租赁大楼的特定物业或单位与浪潮铭达订立进一步特别租赁协议。

存款服务项下的交易将构成本集团将向一名关连人士提供的财务资助,以及贷款融资服务项下的交易将构成本集团将自一名关连人士获得的财务资助。由于(i)贷款融资服务乃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并非由本集团资产作抵押,故贷款融资服务项下的交易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90条下的独立股东批准、年度审核及所有披露规定;(ii)有关存款服务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5%,故存款服务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包括建议年度上限)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下的申报、公告、年度审核、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III)供应交易期限的延长及年度上限的修订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与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框架协议及第二份补充协议订立供应交易。

由于对管理软件业务的需求以及服务外包业务的预测,预计供应交易的交易金额将增加,且订约各方将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后继续进行供应交易,因此,本公司与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订立第三份补充协议,以(i)将供应交易年期由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额外延长两年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ii)将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财政年度的供应交易年度上限分别修订为人民币360,000,000元、人民币439,200,000元及人民币570,960,000元。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于本公司约54.44%的已发行股本中拥有权益,因此就上市规则而言,其为本公司的一名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第三份补充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供应交易的建议修订及新订年度上限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预期将超过5%,因此供应交易的建议修订及新订年度上限须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遵守申报、公告、年度审核、通函以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