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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纳经修订及重列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及更改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地址

2022-07-12 00:00:00

本公佈乃由AV Concept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对本公司之现有经修订及重列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大纲及细则」)作出修订(其中包括)以(i)允许股东大会以电子会议(亦称为虚拟股东大会)或混合会议形式举行;(ii)令大纲及细则符合上市规则附录三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生效之修订及开曼群岛适用法例;及(iii)对大纲及细则进行若干内务修订(统称为「建议修订」)。

建议修订亦将包括(i)修订大纲及细则中所使用开曼群岛若干法例的名称,并对提述该等词汇的相关条文作出相应修订;及(ii)因上述建议修订而调整若干细则的编号。

采纳纳入建议修订之经修订及重列之大纲及细则须待本公司股东(「股东」)在即将召开之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批准后,方可作实。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详情连同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之通函将适时寄发予股东。

本公司进一步宣佈,自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五日起,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的地址将由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更改为: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所有电话及传真号码将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