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完成(I)建议修订二零一五年可换股债券及二零一五年债券之条款及(II)建议修订债券之条款

2019-09-30 00:00:00

兹提述二零一五年公佈、二零一六年公佈、二零一六年首次完成公佈、二零一六年第二次完成公佈、二零一七年公佈、二零一八年公佈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有关建议修订之公佈(统称「先前公佈」)。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佈所用之所有词汇与先前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就本公司向二零一五年债券持有人、二零一五年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可换股债券及债券持有人」)发出的限制性承诺(「承诺」)而言,即在未经可换股债券及债券持有人事先书面同意(「同意」)的情况下,本公司不会并将促使本集团成员公司不会批准罢免周政先生于董事会之职务或本公司主席一职,董事会谨此澄清(i)有关罢免若干关键管理人员于发行人之董事会职务之限制通常施加于相关债券证券工具作为承诺及╱或违约事件;及(ii)倘根据适用法例及上市规则规定强制罢免周先生,则可换股债券及债券持有人在根据承诺行使其酌情权时不会无故拒绝或延迟同意。

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五日根据上市规则第28.05条取得联交所批准有关二零一五年认购协议及二零一五年可换股债券条款及条件之建议修订及换股股份上市及买卖。

建议修订之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且建议修订已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