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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调任

2019-01-02 00:00:00

梦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 董事(「 董事」 ) 会(「 董事会」 ) 宣佈,为使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副主席林裕儿先生(「 林先生」 ) 有更多时间处理个人事务,林先生已调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留任董事会副主席,自 2019年1月 1日起生效。

林先生, 57岁,自 2017年1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林先生曾担任盈科大衍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盈大地产」 ) 执行董事及副行政总裁,该公司为一间于香港上市之地产发展公司。林先生于2004年至2015年期间任职该公司。于2004年加入盈大地产之前,林先生于2003年在新加坡Asia Pacific Resources International Limited担任财务总监,并于2004年4月获委任为中国业务总裁。于1999年至2003年间,林先生为信和置业有限公司(香港一间主要地产发展商) 之执行董事兼集团财务总监。在加入信和置业有限公司之前,彼曾于多间投资银行及金融机构任职超过13年,并拥有丰富企业融资及投资银行经验。林先生持有香港大学工业工程理学士学位及曼彻斯特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林先生与本公司已订立新委任函(「 委任函」 ) ,任期自 2019年1月 1日起计三年。根据本公司细则,林先生须遵守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之规定。根据委任函,林先生之薪酬包括年薪120,000港元及年度医疗福利35,000港元,金额乃参照多项因素釐定,包括林先生之职责及责任以及当前市况。

于本公告日期, (i)林先生并无于本公司之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 ; (ii)林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及(iii)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林先生于过往三年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或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亦无有关林先生调任之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