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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东方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18-06-01 17:07:00

於梦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大会主席要求就载列於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通告」)内之所有提呈决议案,以股数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全部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1. 省览及采纳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经审核财务报表及董事会报告与核数师报告。 183,101,371(99.99%) 500(0.01%)

2. (A) 重选杨蕾先生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 183,101,371(99.99%) 500(0.01%)

(B) 重选周政先生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 183,101,371(99.99%) 500(0.01%)

(C) 重选李泽雄先生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183,101,371(99.99%) 500(0.01%)

(D) 重选孟晓苏博士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183,101,371(99.99%) 500(0.01%)

(E) 授权董事会厘订董事酬金。 183,101,371(99.99%) 500(0.01%)

3. 重新委聘德勤 ?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183,101,371(99.99%) 500(0.01%)

4. (A) 向董事授予一般授权以发行股份(通告内第4(A)项之普通决议案)。 183,101,371(99.99%) 500(0.01%)

(B) 向董事授予一般授权以回购股份(通告内第4(B)项之普通决议案)。 183,101,371(99.99%) 500(0.01%)

(C) 扩大一般授权供董事发行股份(通告内第4(C)项之普通决议案)。 183,086,226(99.99%) 15,645(0.01%)

由於上述第1至4(C)项普通决议案均获超过50%之票数赞成,因此以上所有普通决议案皆获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正式通过。

於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股份」)总数为263,211,739股,相当於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该等决议案之股份总数。因此,本公司可根据股份发行授权发行最多达52,642,347股股份以及根据股份回购授权回购最多达26,321,173股股份。本公司并无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於会上就任何提呈之决议案放弃投票赞成之股份,及概无本公司之股东或彼等之联系人须根据上市规则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提呈之决议案放弃投票。本公司任何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提呈之决议案进行投票时,并无受任何限制,及概无人士曾於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之本公司股东通函中表示拟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提呈之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获委聘於股东周年大会上作为点票之监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