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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及针对一笔贷款的抵押品强制执行程序

2023-01-05 00:00:00

内幕消息

针对一笔贷款的抵押品强制执行程序

本公佈乃由梦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下的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关于针对一笔贷款的抵押品强制执行程序的最新动态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11日、2021年4月21日及2021年5月28日的公佈(统称「该等公佈」)。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等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本公司谨此提供以下有关强制执行程序的最新动态。

于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2日及2021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30日两段期间,法院就位于房山土地中区的若干使用权土地及物业(「拍卖标的」)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举行两次公开拍卖。然而,在两次拍卖上拍卖标的均未收到任何投标。拍卖标的于2021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30日举行的拍卖上的拍卖底价约为人民币480.60百万元(相当于约港币546.14百万元)(「底价」)。

于2023年1月4日,法院向本公司送达日期为2022年11月17日的进一步执行裁定书(2020)京02执764号之3,据此,法院颁令拍卖标的应按底价转让予山东资管,以抵偿部分贷款及本集团与其他法律申索有关的负债。

本公司谨此提醒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注意,儘管上述裁定书日期为2022年11月17日,但在送达本公司时(即2023年1月4日)方会生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转让拍卖标的不会对本集团的现有业务、经营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将在适当时作出进一步公佈,以更新强制执行程序的动态。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