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委任公司秘书及变更授权代表及接受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2021-08-02 00:00:00

委任公司秘书

兹提述梦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委任岑影文女士(「岑女士」)为本公司的公司秘书,由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起生效。岑女士现为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企业服务部经理。卓佳是全球性的专业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商务、企业及投资者综合服务。岑女士于公司秘书范畴拥有逾25年经验,一直为香港上市公司,以及跨国公司、私营公司及离岸公司提供专业的企业服务。岑女士持有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彼现为特许秘书、公司治理师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前称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前称为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的会士。

变更授权代表及接受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董事会亦宣佈杨蕾先生(「杨先生」)已辞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本公司之授权代表(「授权代表」)、上市规则第19.05(2)条项下规定的本公司于香港代表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代理人(「接受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项下规定的本公司授权代表,自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起生效,但彼仍留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岑女士已接替杨先生,获委任为授权代表及接受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由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起生效。上述变更后,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之本公司授权代表为主席兼执行董事周金女士,及岑女士。此外,岑女士及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企业服务部董事张月芬女士(「张女士」)已接替杨先生,获委任为公司条例第16部项下规定的本公司授权代表,由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起生效。

董事会藉此机会欢迎岑女士及张女士履行其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