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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授权代表

2021-02-10 00:00:00

兹提述梦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2月5日之公佈。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执行董事杨蕾先生(「杨先生」)已获委任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本公司之授权代表,由2021年2月10日起生效,以填补周智涛先生辞任(其中包括)本公司授权代表而产生之空缺。

杨先生,53岁,于2017年6月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杨先生亦为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出任董事。彼拥有超过20年文化旅游地产开发经验。彼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河北省秦皇岛市旅游局副局长。杨先生持有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士学位及北京体育大学教育硕士学位。

杨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由2020年6月起为期三年,并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杨先生有权收取董事袍金每年120,000港元,该金额乃由本公司与杨先生经参考其职务及职责、本公司薪酬政策及现行市况后公平磋商釐定。杨先生并无因担任本公司授权代表而收取额外酬金。于本公佈日期,杨先生于可认购205,790股本公司股份之购股权中拥有个人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佈日期,杨先生(i)于过去三年并无于任何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iii)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及(iv)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担任任何职位。

除本公佈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予以披露,亦无与委任杨先生有关之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由杨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授权代表并于2021年2月10日起生效后,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设有两名授权代表的规定。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杨先生于本公司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