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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1-01-18 00:00:00

本公告乃由建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2020年11月30日止十一个月(「有关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尚未经独立核数师及╱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及董事会目前可得的资料,预期本集团于有关期间的综合收益及除税后溢利较2019年同期分别下跌约21%及77%。本集团于有关期间的未经审核除税后溢利约为人民币34.5百万元。董事会认为,上述预期下跌乃主要归因于(其中包括)长期持续的COVID-19疫情对中国经济(包括建筑行业的现金流)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导致:

(i)COVID-19疫情带来的广泛不利影响导致若干房地产开发商、项目所有人及╱或客户遭遇现金流紧张。因此,彼等推迟、延缓及╱或终止若干建设项目。此外,本集团于投标新建设项目时更为审慎,导致本集团于有关期间的收益及毛利下降;及

(ii)COVID-19疫情严重影响客户工程之进度及现金流。为保留更多现金抵御COVID-19疫情的不利影响,房地产开发商及项目所有人推迟向本集团客户付款,从而延迟向本集团付款(包括对已完工项目及已完成工程之付款)。从客户收款拖延导致本集团于有关期间录得更长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账龄。本集团现正跟客户跟进还款事宜以及对部份客户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儘管董事会认为相当部份之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可以回收,惟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于有关期间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作出额外拨备。董事会将继续采取保守及谨慎原则跟进此事宜。

此外,根据本公司目前可得的资料,由于COVID-19疫情仍然持续,本集团于2020年12月的经营环境仍然充满挑战。因此,儘管本公司仍在落实2020年12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惟董事会预期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益及除税后溢利将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显着减少。

本公司正在编制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目前可得的资料及董事会对有关期间的管理账目(尚未经独立核数师及╱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的初步审阅所得出。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实际全年业绩可能有别于本公告所披露的资料。

如有需要,本公司将会根据上市规则就此事项另行刊登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并细阅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于2021年3月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