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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刊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公告之公告

2020-03-09 00:00:00

本公告乃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与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间接拥有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螺集团公司」)49%股权,而海螺集团公司拥有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海螺水泥」,香港联合交易所股份代号:00914;上海交易所股份代号:600585)约36.40%股权。诚如本公司先前刊发的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二零一八财政年度」)年度报告及其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一九年上半年」)中期报告所披露,本集团于二零一八财政年度及二零一九年上半年之大部分利润来自所持有海螺集团公司(本公司之联营公司)之股权。于上述期间,应占海螺集团公司利润分别占本集团利润约87.1%及86.3%。

经计及上述因素,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海螺水泥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九日刊发公告(「海螺水泥公告」),通告海螺水泥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举行董事会会议,以考虑及批准(其中包括)海螺水泥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之财务业绩。

有关进一步详情,务请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参阅海螺水泥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