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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修订年度上限及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海川装备总协议的补充协议

2019-09-26 00:00:00

修订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海川装备总协议的年度上限

兹提述二零一七年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a)海川附属公司与海川装备所订立的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海川装备总协议及(b)海川附属公司与川崎重工所订立的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川崎总协议的相关详情及其项下持续关连交易。

诚如二零一七年公告所述,川崎重工持有海川附属公司(均为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各自49%权益。海川装备为川崎重工与海螺水泥分别持有相同权益的共同控制实体。

由于二零一九财政年度及二零二零财政年度,海川附属公司与海川装备根据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海川装备总协议对对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需求不断上升,尤其是(i)因海川附属公司承接的炉排炉项目数量增加以致用于兴建炉排炉的主要部件相应增加,及(ii)因劳工成本及原材料成本上涨以致挤压辊加工成本上升,董事会预计现有年度上限(海川装备)将不足以应付于二零一九财政年度及二零二零财政年度的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海川装备总协议预期交易额。

订立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海川装备补充总协议

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本集团(透过海川附属公司)与海川装备就修订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海川装备总协议订立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海川装备补充总协议,将现有年度上限(海川装备)修订为经修订年度上限(海川装备),而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海川装备总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

上市规则的规定

川崎重工持有海川附属公司(均为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各自49%权益。海川装备为川崎重工与海螺水泥分别持有相同权益的共同控制实体。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川崎重工及海川装备均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4条,倘本公司拟修订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本公司必须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相关关连交易的条文。

由于川崎重工及海川装备均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01条,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总协议(修订为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海川装备补充总协议)所涉交易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公告及申报规定,其获豁免遵守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