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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之委任及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之变更

2019-10-11 00:00:00

副总经理之委任

长城环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肖龄先生(「肖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自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

肖先生的简历载列如下:

肖龄先生,48岁,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于一九九二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取得工学学士学位(热力涡轮机专业),并分别于一九九七年及二零零七年获西南财经大学颁授经济学硕士学位(货币银行学专业)及经济学博士学位(金融学专业)。于一九九二年七月至一九九四年九月期间,肖先生于成都化工二厂任职助理工程师。于一九九七年七月至二零零零年二月期间,于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国际业务部任职副主任科员。于二零零零年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八月期间,肖先生先后任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成都办事处资产经营管理部、资产经营三部、综合管理部,历任副科长、主任科员、业务主管。二零一零年八月调任中国长城资产总部人力资源部,历任薪酬管理处业务主管、薪酬管理处高级副经理、老干部管理处高级经理。二零一五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六月期间,任职于中国长城资产总部资金管理部,历任金融市场处高级经理、资金管理处高级经理、负债规划处高级经理。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肖先生出任其新委任职务。

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之变更

董事会谨此宣佈,郑远远女士(「郑女士」)已退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公司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之授权代表(「上市规则项下之授权代表」)及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所规定代表本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授权代表(「公司条例项下之授权代表」),全部均自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郑女士将继续担任本公司之副总经理及本公司多家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董事。

郑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退任上述职位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亦宣佈,江学勤先生(「江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上市规则项下之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项下之授权代表以接替郑女士,全部均自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

江先生的简历载列如下:

江学勤先生,35岁,于二零一七年四月加入本公司担任副公司秘书一职,主要负责本集团之公司秘书及上市遵规等工作。彼为特许秘书、特许管治专业人员、以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及英国The Chartered Governance Institute(前称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的会士。江先生持有布莱顿大学文学士学位及香港城市大学理学硕士(专业会计与企业管治)学位。于加入本集团前,江先生于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期间先后为多间上市公司服务,于公司秘书实务及企业管治常规方面拥有逾13年丰富经验。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诚挚感谢郑女士于其出任公司秘书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同时谨此欢迎江先生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