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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须予披露交易之补充公告出售全资附属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

2020-05-14 00:00:00

兹提述蓝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一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作为卖方)与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地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地同意收购销售股份(相当于广阶发展全部已发行股本)及销售贷款,总代价为120,000,000港元。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向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提供更多有关出售事项之资料。

有关买方之进一步资料

于该公告日期及本公告日期,买方之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商人宋世杰先生。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买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且与彼等概无关连之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