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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执行董事

2021-04-14 00:00:00

蓝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自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起生效,黄威先生(「黄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黄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黄威先生

黄先生,39岁,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取得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士学位及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将负责本集团酒店及主题公园的高级运营及管理职务。黄先生曾担任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0234)之董事,直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为止。彼于金融及旅游行业拥有超过10年的经验。

本公司并无与黄先生订立服务合约。彼之固定任期自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起计为期一(1)年,可于任期届满后自动重续,每次任期为一年。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彼须于获委任后本公司即将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上退任,其后至少每三(3)年轮值退任一次。黄先生将有权收取董事袍金每年1,580,000人民币,此乃经参考其背景、彼于本公司之职务与职责、其他董事现时之薪酬及现行市况后釐定。彼之薪酬须由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不时检讨。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黄先生已确认其:

(a)于过去三年概无在其他上市公司(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b)概无于本公司或本公司其他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

(c)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均属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者);

(d)与任何董事、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及(e)概无任何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第(h)至(v)分段予以披露,亦无任何其他有关委任彼为本公司董事之事宜须促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欢迎黄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