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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盈利警告之补充公告

2021-03-29 00:00:00

本公告乃由蓝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于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之盈利警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向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提供进一步资料,根据董事会目前可获得之最新资料,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上一个财政年度相比,本集团预计所录得之本年度综合净亏损为±5%范围内。与之前于该公告所述预期亏损减少约10%至20%之范围比较,本年度所产生之额外综合净亏损,主要由于本年度商誉及无形资产的一次性减值所致。因该减值亏损为非现金会计处理,故对本集团的营运现金流并无影响。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本集团本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及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为基准。务请注意,本公司仍在落实其本年度之全年业绩,有关业绩可能作进一步修订(如适用)。务请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仔细阅读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下旬刊发之本公司本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以瞭解进一步详情。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