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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2-08-16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巿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之董事局(「董事局」)谨此知会本公司的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初步审阅本集团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相关期间」)的未经审核之合併管理账目以及董事局现时可得到的资料,本集团预期于相关期间的净利润(不包括非经常性收益),对比本集团2021年同期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6.16亿元,将录得不少于50%的减少。基于目前可得之资料,在相关期间本集团的净利润之预期减少乃主要归因综合影响,除其他事项外,(i)由于中国经济放缓以及新冠病毒病的爆发而导致下游需求疲弱,令本集团的自行生产的钢铁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和销售量下降;及(ii)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尤其焦煤和焦炭(儘管铁矿石价格下跌而抵销部份上升),导致本集团整体生产成本仍维持在高位。因此,本集团预期于相关期间的毛利将录得显着下跌。

儘管相关期间的净利润预期下降,董事局认为本集团的整体营运及财务状况仍然健康及稳健。本公司将继续致力以长远及可持续的方式为股东创造价值。本公司仍正在落实本集团相关期间的中期业绩,故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仅基于董事局参阅本集团在相关期间的未经审核之合併管理账目及董事局现时可得到的资料而作出的初步评估,此等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亦因此可能会有调整。

务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细阅本集团相关期间的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公告,有关的业绩公告预期将于2022年8月31日或之前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必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