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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行董事变动及投资委员会成员之变动

2020-06-01 00:00:00

辞任副主席、非执行董事及投资委员会主席

赛晶电力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 本集团」)董事(「 董事」)会(「 董事会」)宣佈,因工作安排,颜甫全先生(「颜先生」)已请辞董事会副主席、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投资委员会主席,自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颜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并且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敦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颜先生已确认,彼并无就离职补偿或费用补偿或其他补偿而对本集团提出任何申索。除上文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有任何有关颜先生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请联交所及股东注意。

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颜先生于其任期内对本公司所作的贡献。

委任副主席、非执行董事及投资委员会主席

董事会宣佈,高垒女士(「 高女士」)已获委任为董事会副主席、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投资委员会主席,自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高女士, 40岁,于二零零二年七月获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文学士及工程学学士学位,并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于同一大学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毕业。高女士于二零一一年获得项目管理专业认证,于二零一二年符合资格担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彼亦于二零一五年获承认为高级企业风险经理。

自二零一零年八月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高女士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的战略管理部担任高级经理。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高女士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 000677))担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自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高女士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的金融投资事业部担任高级副总经理。自二零二零年一月起,高女士于中国恒天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于本公告日期,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定义,高女士概无于本公司之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高女士于紧接委任起三年内并无于香港或海外其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就董事所深知,高女士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

高女士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与本公司订立委聘书,自委任日期起计,为期三年,并可按照委聘书之条款予以终止。高女士将不会收取任何酬金。

高女士将留任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为止,届时彼将合资格膺选连任。其后,高女士将按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有关高女士获委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亦无任何资料需依照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规定予以披露。

本公司谨此热烈欢迎高女士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