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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债权转让协议

2023-04-24 00:00:00

债权转让协议

于2023年4月23日,深圳京能租赁(作为卖方)与京能集团(作为买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据此,京能集团同意购买,且深圳京能租赁同意出售该等售后回租协议项下的债权,代价约为人民币145.76百万元。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深圳京能租赁为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并由本公司持有约84.68%的股份,及由京能集团全资附属公司京能投资(香港)持有约15.32%的股份。京能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于本公告日期,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8.68%,因而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由于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