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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就PPP项目提供建设服务

2019-06-21 00:00:00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就PPP项目成立合营企业,即德安建设。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的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德安建设与浙江宏途就对PPP项目提供建设服务订立建设服务协议,据此,德安建设将出任聘用方而浙江宏途将出任有关建设PPP项目的承建商,所涉及之总代价为人民币809,315,640元(相当于约港币922,980,715元)。

德安建设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交通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而浙江宏途为交通集团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因此,浙江宏途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故此,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建设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不足5%,故建设服务协议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