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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之最新情况

2020-03-06 00:00:00

本公佈乃励晶太平洋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按香港上市规则定义)之披露规定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局(「 董事」或「 董事局」)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之盈利警告(「 二月盈利警告」)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情况,根据董事局目前所得进一步资料之初步评估,彼等预期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录得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介乎 67,000,000 美元(或约522,600,000 港元)至 70,000,000 美元(或约 546,000,000 港元),而二月盈利警告所述则为 42,000,000 美元(或约 327,600,000 港元)至45,000,000 美元(或约 351,000,000 港元)。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预期亏损较二月盈利警告所述增加,乃归因于初步估计无形资产(非现金项目 FortacinTM)将录得公允价值减值亏损约 25,000,000 美元(或约195,000,000 港元),而此乃由于在二月盈利警告后才收到独立评估结果导致。

该财政年度截止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此,本公司仍在确定本集团之末期业绩,而其预期不迟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公佈。本公司已一直密切关注中国之发展以及新型冠状病毒 (COVID-19) 疫情(「 疫情」)对其业务之潜在影响。董事局现阶段估计最近爆发之疫情将不会影响其营运,原因为 FortacinTM目前在英国生产,并由 RecordatiS.p.A. 在欧盟若干国家出售。本公司目前正在与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向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其试验新药申请,并且预视疫情不会对该过程产生任何影响。本公司之末期业绩公佈将载列进一步营运资料。董事局将继续关注疫情发展,并评估其对本集团营运及财务表现造成之潜在风险及影响。本公司将于适时刊发进一步公佈。本公佈所载资料仅为董事局根据目前所得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作出之初步评估,而并非根据经本集团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任何财务数据或资料作出。本公司将尽快并且不迟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刊发其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末期业绩。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必审慎行事。

附注: 除文义另有指明外,以美元计值之款项,已按 1.00 美元兑 7.80 港元之汇率换算为港元(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