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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收购 Entertainment Direct Asia Ltd (「Yooya」) 之最新情况及营运最新情况

2019-07-18 00:00:00

概要

本公佈乃本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按香港上市规则定义)之披露规定而作出。

可能收购Yooya

董事局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作出之公佈,内容有关与Yooya订立之无法律约束力之指示性要约,该要约内容有关本公司可能以约15,000,000美元(或约117,000,000港元)收购Yooya,而该代价将以发行新股份之方式支付。

董事局谨通知股东,由于所有相关订约方无法就收购事项之主要条款达成协议,有关上述可能收购事项之讨论现已终止,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七日生效。

重要的是于与Yooya讨论时,本公司管理层获得一个更令人兴奋、具体及合适的机会以进军中国之大麻行业,特别关注大麻二酚(CBD)注入式产品,该等产品在中国将需要大麻种植牌照以及加工及推出大麻加工设施之牌照。董事局相信,此潜在收购事项在创造长期价值方面将对股东非常有利,且对股东之摊薄影响较Yooya交易事项为低。倘及于达成协议时,本公司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以惯常方式作出公佈。

营运最新情况:Fortacin?

董事局亦欣然报告,针对美国食品及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程序而在美国对Fortacin?所进行之第二阶段验证研究现时估计于二零一九年年底前完成。

假设试验足以令美国食品及药品监督管理局相信早洩烦恼评价调查问卷为支持标籤声明的适当措施,关键的第三阶段工作可于二零二零年第一季度展开,而考虑到于二零二一年的处方药使用者费用法日期,可能于二零二零年下半年提交新药申请。该等日期乃接获的最近期指引并修正了本公司于其公佈、年度及中期报告及投资者简报中对美国食品及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流程的所有过往估计。

此外,董事局欣然报告,万邦医药(上海复星医药之全资控股公司)已知会本公司,其正针对二零一九年十月进行的临床试验审批(CTA)提交试验性新药(IND)申请,以于中国开展临床试验。试验性新药审查预计需时约60个工作日。假设可按照该时间表提交试验性新药,则最早可在二零二零年一月获得临床试验审批。根据与万邦医药签署并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所公佈之许可协议的条款,于获得中国监管批准对一款许可产品开展人类临床试验后,万邦医药应向本集团支付4,000,000美元(或约31,200,000港元)。

有关营运最新情况一旦出现任何重大发展及任何可能之投资或收购取得任何进展,本公司将及时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