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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有关(I)建议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一(1)股现有股份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之基准进行供股;(II)有关包销协议及抵销股东贷款之关连交易;(III)申请清洗豁免;及(IV)可能调整购股权计划项下之购股权之通函

2022-10-17 00:00:00

兹提述寿康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之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供股、抵销、包销协议、配售协议及清洗豁免(「该公佈」)。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延迟寄发通函

本公司将向股东(包括不合资格股东)寄发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i)供股、配售协议、包销协议、抵销及清洗豁免之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供股、配售协议、包销协议、抵销及清洗豁免发出之推荐意见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就上述事项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函件;(iv)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规定之其他资料;及(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通函根据上市规则第14A.68(11)条应自该公佈日期起计15个营业日内以及根据收购守则规则第8.2条自该公佈日期起计21日内(以较早者为准)寄发予股东(包括不合资格股东)。诚如载于该公佈之预期时间表内之进一步详情,通函预期于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或之前寄发。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将载入通函之若干资料(包括但不限于(i)本集团之财务资料;及(ii)独立财务顾问之意见函件),本公司已向执行人员申请豁免严格遵守收购守则规则第8.2条并同意延迟寄发通函的时间。执行人员已表示有意同意将寄发通函的时间从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延期至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

经修订预期时间表

鉴于延迟寄发通函,本公司将适时按照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所规定进一步刊发有关(其中包括)供股及暂停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的经修订预期时间表之公佈。买卖股份及供股股份之风险警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供股须待(其中包括)包销协议成为无条件及包销商并未根据包销协议之条款(其概要载于该公佈「包销协议」一节「终止包销协议」分节)终止包销协议后,方可作实。因此,供股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

任何人士如对本身之状况或应采取之任何行动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本身之专业顾问。直至供股之所有条件获达成当日(及包销商终止包销协议之权利终止当日)买卖股份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任何股东或其他人士,将相应承担供股可能不会成为无条件或可能不会进行之风险。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及未缴股款供股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