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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2-07-22 00:00:00

本公佈乃寿康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之披露规定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资料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报告期间」)将录得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约20,000,000美元(或约156,000,000港元)至约23,000,000美元(或约179,400,000港元),录得之亏损乃与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相应期间」)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约2,660,000美元(或约20,750,000港元)比较。

上述所提及于报告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中期业绩较相应期间出现负面变化主要由于:

i)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就本公司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权益组合录得已变现及未变现按市价计算亏损分别约1,000,000美元(或约7,800,000港元)及约3,360,000美元(或约26,210,000港元)(相应期间:分别约零及收益约12,180,000美元(或约95,000,000港元));及

ii)于报告期间,本集团未收到任何里程碑付款,惟于相应期间,本集团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收到由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于中国的商业战略伙伴)就其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获得药物评价中心授出许可进行临床研究的里程碑付款3,200,000美元(或约24,960,000港元)(扣除预扣税前)。

构成报告期间亏损之所有其他项目与相应期间的项目相似。

本公司尚在落实本集团于报告期间之中期业绩。本公佈所载资料仅基于对本集团于报告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资料之初步评估,有关资料尚未落实,亦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故可能有所调整。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参阅本集团就报告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中期业绩公佈,该公佈预期将于二零二二年八月底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附注:除文义另有指明外,以美元计值之款项,乃按1.00美元兑7.80港元之汇率换算为港元(仅作说明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