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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2020-03-18 00:00:00

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交易时段后),配售代理与本公司订立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透过配售代理按尽力基准,配售最多2,490,000,000股配售股份予不少于六名承配人,承配人及彼等之实益拥有人将为独立第三方,配售价为每股配售股份0.0140港元。配售股份将根据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上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

假设于本公佈日期至完成配售事项期间,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概无变动,则配售事项下之配售股份最高数目占(i)本公司于本公佈日期之现有已发行股本12,480,291.446股股份之约19.95%;及(ii)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6.63%。配售事项下之配售股份最高数目之总面值将为2,490,000港元。

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0140港元较股份基准价格折让约19.54%,股份基准价格为以下各项之较高者: (i)于配售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0.0160港元;及(ii)配售协议日期前最后五个交易日之平均收市价0.0174港元。

待配售事项完成后,预期配售事项之最高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将分别约为34,900,000港元及33,100,000港元。按此基准,净发行价将约为每股配售股份0.0133港元。

由于配售事项须待达成配售协议所载之条件后,方告完成,故配售事项未必一定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