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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纳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2023-03-08 00:00:00

建议采纳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订

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本公佈乃由未来世界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修订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i)使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与开曼群岛适用法律及上市规则的修订保持一致,尤其是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生效的上市规则附录三有关核心股东保障水平;(ii)允许本公司以混合或电子会议形式举行本公司股东(「股东」)大会;及(iii)采纳若干相应及内务修订(「建议修订」)。因此,董事会建议采纳包含建议修订的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第二份经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取代及摒除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采纳第二份经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须待股东于本公司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方告作实,并将于股东週年大会上经股东批准后生效。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关于建议修订及建议修订全部条文的进一步详情的通函,连同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将适时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