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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收购上市证券

2022-10-28 00:00:00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五日至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进行之一系列交易中,本集团透过收购方于公开市场以总代价约21,119,000港元(包括交易成本)收购中达股份。

由于有关收购事项之若干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通告及公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