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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众持股量及恢复买卖之公佈

2022-11-10 00:00:00

兹提述丰德丽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的公佈,内容( 其中包括) 有关本公司公众持股量不足、本公司股份 (「 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暂停买卖、公众持股量最新情况及继续暂停买卖。

暂停买卖之背景

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本公司发出有关公众持股量及暂停买卖之公佈, 当中披露 本公司的董事会(分别为「 董事会」及「 董事」)获告知,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余卓儿先生和余少玉女士(统称「 余氏」)共同购买882,000股股份,占全部已发行股份约0.0591%。紧随购买事项完成后,余氏合共持有149,864,000股股份,占全部已发行 股份约10.0455%。因此,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余氏成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及核心关连人士, 而致使余氏持有之股份不计入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

截至本公佈日期,除余氏于本公司、丽新发展有限公司(「 丽新发展」)及丽新制衣国际有限公司(「 丽新制衣」 , 连同丽新发展,均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之持股外,余氏独立于本公司、董事及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且无于本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之董事会当中委派任何代表。

计及余氏与本公司其他核心关连人士之持股,本公司之公众持股量由约为25.00%下跌 至约为 14.9573%,跌至低于上市规则第 8.08(1)(a)条规定之 25%。根据上市规则 第 8.08(1)(b) 条注释 (1) 规定,股份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在联交所买卖。

股权架构表

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于本公佈日期,本公司之股权架构载列于下表:

恢复公众持股量的建议计划诚如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有关公众持股量最新情况及继续暂停买卖的 本公司公佈中所披露,本公司正采取适当措施以解决导致其停牌的事宜,及全面遵守 上市规则以使联交所信纳。

自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暂停买卖生效起,本公司已委聘财务顾问以探讨潜在方案以恢复本公司之公众持股量。

董事会建议透过协议安排私有化寰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一间其股份于联交所GEM上市之公司,据此将会发行股份以作为注销代价(「 证券交换要约」) 。 倘若证券交换要约落实, 将可恢复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本公司将于发出本公佈之相约时间发出载有证券交换要约详情之公佈。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于每季度发出公佈直至恢复本公司公众持股量,以使本公司的股东及市场保持知悉所建议的恢复公众持股量计划执行的进展。

恢复买卖

按本公司要求, 股份已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在联交所买卖。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 二零二二年十一 月 十 一 日上午九时正起 恢复 其股份 于联交所买卖, 已 计入因素( 其中包括) 儘管本公司公众持股量 低于上市规则 第8.08(1)(a)条规定的25%,但股份仍有公开市场, 而且恢复股份买卖可促使本公司 执行所建议之措施以恢复其公众持股量。

本公司之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因为倘联交所认为股份存在无序市场或股份之公开市场不复存在之情况下, 股份或再次于联交所暂停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