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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19-12-13 00:00:00

兹提述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持续关连交易。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有相同涵义。

如该公告所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该等总协议及该等采购及该等销售的年度上限之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有关该等总协议(包括该等采购及该等销售的年度上限)之推荐意见函件;(iii)嘉林资本就该等总协议(包括该等采购及该等销售的年度上限)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函件;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该通函」)预期将根据上市规则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审定载入该通函之若干资料,故预期该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