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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有关该等新总协议之持续关连交易之补充公告

2022-12-20 00:00:00

更新有关该等新总协议之持续关连交易之补充公告 兹提述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更新有关该等新总协议之持续关连交易。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旨在提供有关该等采购的定价政策和内部监控程序以及厘定建议采购上限之基准的进一步资料。 该等采购的定价政策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根据新总采购协议所载条款,该等采购之条款将遵守以下原则:(i)该等采购的条款(包括价格、折扣、信贷期及付款条款)应属公平合理及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且该等条款就本集团而言不逊于本集团可自独立第三方获得的条款;及(ii)该等原料之价格将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厘定。 当时市场价格将参考(i)于中国的中药批发市场类似的原料之价格;及(ii)本集团自其他独 立第三方供应商采购的类似产品的价格厘定。 该等采购之内部监控程序 根据本集团的采购政策(适用于自中国医药集团及独立第三方采购),为符合认可供应商之资格,本公司应就供应商各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产能、财务实力、资质及质量保证)进行评估。就每次采购而言,本集团有关成员公司之采购部应获取认可供应商名单中至少三家供应商之报价。本公司收到该等报价后,将根据若干因素进行评估,如价格、质量、付款条款、交付条款及业务关系时长,选择具有最佳整体报价之供应商。就特定类型的该等原料(即要求高质量标准及╱或低生产率的该等原料)而言,本公司或只能从认可供应商名单中获得少于三个报价。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将持续比较中国医药集团及独 立第三方(如有)提供的报价。否则,本公司将基于上述因素直接与该等供应商公平磋商。 此外,为确保该等采购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的规定进行,本公司之战略与运营管理部将收集该等采购数据以确保不会超过建议采购上限;本集团将委聘核数师对该等采购进 行年度审阅,以就是否超过建议采购上限发表意见;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将每年检讨该等采购的执行情况。 因此,董事会认为,(i)该等采购将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并将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之利益;及(ii)上述内部监控程序足以保障本公司及独立股东于新总采购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中之权益。 建议采购上限之厘定基准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建议采购上限乃主要参考:(i)自中国医药集团采购该等原料之历史数量;(ii)为满足对本集团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而预期增加的该等原料用量;及(iii)自中国医药集团成员公司(有关公司于订立现有总采购协议时为独立第三方,其后由中国医药集团收购并入该集团)采购的该等原料而厘定。 根据中国国务院发布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中国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中国政府提倡中药材的标准化种植和管理。为响应上述中国政府的指导文件, 诚如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所披露,本集团以中药材资源作为建设中药大健康全产业链的起点,旨在建立中药材种植、生产和流通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追溯体系,以保障本集团内中下游生产企业具有优质源头药材的竞争优势。本集团优先采购来源于符合标准化种植和管理基地的中药材,而中国医药集团在中国多处拥有道地药材生产基地。董事认为该等采购可确保本集团就制造医药产品方面提供优质原料。因此,预期未来几年本公司将与中国医药集团及╱或其联系人进行更多交易。 本公司注意到近年来中药材价格呈上涨趋势。例如,根据中药材天地网(https://www.zyctd.com)(该平台被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中药材产业信息监测预警平台),中药材综合200指数由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的2273点增加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的约2744点,增幅约为20.7%。中药材综合200指数是通过对中国200种主要中药材每日的市场价格进行加权综合计算得出的,且显示出中药材整体价格于期内有明显的涨幅。因此,本公司在厘定建议采购上限时亦考虑了该等原料价格预期上涨的因素。 经考虑上文,董事认为,建议采购上限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该公告所载的所有其他资料均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