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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2020-04-17 00:00:00

本公告乃由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1)条下的披露责任作出。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国函〔2019〕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建议对本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进行若干修订,建议修订公司章程之决议案将作为一特别决议案提呈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审议。

一般资料

载有(其中包括)有关建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进一步资料、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上市规则要求的其他资料的通函将于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