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及 延长最后截止日期

2020-07-16 00:00:00

兹提述大昌微綫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五月八日、五月二十七日、六月十五日及六月二十四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事项(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本公司预计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买卖协议及收购事项之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载有其就收购事项致独立股东之意见及推荐建议之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就收购事项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函件;(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v)上市规则所规定之其他资料之通函。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载于该通函之若干资料及进行最后定稿,预期该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或之前。

延长最后截止日期

诚如该等公告所述,买卖协议项下之先决条件(「该等条件」)须于最后截止日期或之前获达成或豁免,否则买卖协议或予终止。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达成该等条件,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买方、卖方及担保人订立补充协议,以延长最后截止日期至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或买方可能另行书面协定之有关其他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