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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2021-03-25 00:00:00

谨此提述大昌微綫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及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涉及出售两艘船舶之主要交易。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预期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载有(其中包括)(1)出售事项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之详情;(2)该等船舶之独立估值报告;及(3)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该通函」)。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审订该通函内之若干资料,预期该通函之寄发时间将押后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