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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辞任;董事会主席变更及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

2020-10-16 00:00:00

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辞任

大昌微綫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已接获张丽鸣女士(「张女士」)之书面辞呈,据此,张女士辞任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并不再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以投身于彼之其他个人及业务承担。张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张女士于任期内为本公司作出之贡献致以诚挚谢意。

委任董事会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于张女士辞任后,现任执行董事李文光先生(「李先生」)已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

李先生之详情如下:

李先生,66岁,自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起调任为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调任为非执行董事。

李先生亦为本集团多间附属公司之董事。彼于一九八三年获香港律师资格,亦为英格兰及威尔斯以及新加坡之合资格律师。李先生为陈刘韦律师行(一间于一九八零年成立之香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先生自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七年为中建富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8)之执行董事;自一九九三年至二零零三年为美亚娱乐资讯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91)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五年为联康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90)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三年为泛海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92)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七年为中国新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167)之主席及执行董事,并自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八年为修身堂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200)之执行董事。

李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自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起生效。彼须根据本公司之新公司细则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并膺选连任。李先生将有权收取董事薪金每月港币50,000元,此乃由董事会经参考彼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职务及职责后釐定。

于本公告日期,李先生于10,000股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个人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先生(i)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ii)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连;及(iii)过去三年并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与李先生有关的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李先生亦未参与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任何规定须予披露的任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