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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佈 - 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百慕达公司法第99条以计划安排方式 对汉能薄膜发电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提议 (1) 计划生效日期及 (2) 有关购股权要约之接纳水平及 (3) 撤销股份上市地位之日期

2019-06-06 00:00:00

计划生效

计划已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星期二)(百慕达时间)获法院批准。批准计划的法院颁令副本已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星期四)(百慕达时间)送呈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处长作登记。计划之所有条件已经达成。因此,计划已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星期四)(百慕达时间)生效,而计划股东已随即不再为本公司股东。

有关购股权要约之接纳水平

购股权要约已于计划在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星期四)(百慕达时间)生效时成为无条件。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即购股权持有人接纳购股权要约的最后时间及日期),已收到有关7,380,000份未行使购股权之购股权要约的有效接纳,即购股权要约记录日期之全部未行使购股权。购股权要约现已截止。任何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下午三时三十分(为购股权持有人行使彼等之购股权以符合资格享有计划项下的权益的最后时间及日期)为止并未行使以及并无根据购股权要约之条款而在接纳购股权要约后被注销之购股权,均会于计划在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星期四)(百慕达时间)生效起自动失效。

撤销股份之上市地位

股份于联交所之上市地位将自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