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布乃由汉能薄膜发电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
(「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
条及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
(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之公司股东以及潜在投资者,基於本集团最近期之未经审核管
理财务报表,初步评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财务资料
後,预期本集团之收入及盈利,比较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收入同比大幅
增长约6 倍,盈利同比增长超过25 倍。董事会认为,该增加主要由於本公司在技术上取得重
大突破、国家政策对薄膜发电、移动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的大力支持
以及开拓了新市场、新增多个客户及新项目等,使公司上游业务在期内取得重大进展。
本公布所载之资料仅代表董事会根据本公司现时可得之资料及本集团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
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财务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其并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进行进一
步审阅及可能须作出修订。本集团综合财务资料详情预计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於本集团
中期业绩公布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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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