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谨此宣布,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2.07A条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作出安排,以确定股东就本公司日後的公司通讯所选择的收取方式。
------------------------------------------------------------------------------------------------------
绪言
为支持环保及节省印刷及邮寄成本,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2.07A条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作出下列安排,以确定股东就日後的公司通讯所选择的收取方式(收取印刷本或透过本公司网站查阅电子版本)。
本公司建议股东选择以网站版本(定义见下文)收取本公司日後的公司通讯。股东有权随时发出合理时间的事先书面通知或预先以电邮方式发送通知至hanergy-ecom@hk.tricorglobal.com(由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转交本公司),变更其公司通讯收取方式的选择。
建议安排
根据上市规则第2.07A条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本公司已作出以下安排 ︰
1. 本公司将寄发一封日期为2017年8月15日的函件(「函件一」),连同附有预付邮资以供於香港境内邮寄的邮寄标签的回条(「回条」)(英文及中文版本)予股东,让彼等选择下列任何一个选项 ︰
(1) 浏览所有日後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hanergythinfilmpower.com)登载的任何公司通讯(「网站版本」),以代替收取印刷本,并收取公司通讯已在本公司网站登载的通知书(以印刷形式或电子版本形式);或
(2) 仅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讯的印刷本。
回条经填妥及签署後,须於2017年9月12日或之前寄回或亲手交回本公司(由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转交)。倘若阁下的登记地址为香港地址,请利用邮寄标签寄回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否则请贴上适当的邮票。
倘若本公司於2017年9月12日或之前仍未收到股东已填妥并签署的回条或表示反对的回覆,及於股东发出合理时间的事先书面通知或预先以电邮方式发送通知至hanergyecom@hk.tricorglobal.com(由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转交本公司)前,该股东将被视为已同意以收取网站版本作为日後所有公司通讯,而本公司日後将向该股东寄发有关公司通讯已在本公司网站登载的通知书。倘股东在回条中提供电邮地址,本公司将会公司通讯的登载通知书的电子版本发送予股东。
2. 选择收取公司通讯印刷本的股东,可以随时透过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预先给予本公司合理时间的书面通知,或电邮至hanergy-ecom@hk.tricorglobal.com作出通知,以更改公司通讯的收取方式的选择。
3. 选择以电子方式收取(或被视为已同意以电子方式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讯(即网站版本)的股东,如因任何理由以致收取或读取公司通讯的网站版本时出现困难,只需以书面或电邮提出要求,均可获免费发送公司通讯的印刷本。
4. 在根据上述安排发送日後每份公司通讯的印刷本时,有关公司通讯将附载或於显眼处印有一份中、英文版本的函件(「函件二」),连同附有预付邮资以供於香港境内邮寄的邮寄标签的变更申请表格(「变更申请表格」),股东可将填妥的变更申请表格交回本公司(由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转交),变更其公司通讯的收取方式的选择。
5. 日後所有公司通讯的中、英文版本内容将以可供查阅的格式登载於本公司网站http://www.hanergythinfilmpower.com。所有该等公司通讯的中、英文电子版本将会根据上市规则向联交所呈交,并於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可供查阅。
6. 倘股东对本公司上述建议安排有任何疑问,可於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正至下午5时正,公众假期除外)致电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电话热线(852) 2980 1333查询。
7. 函件一及函件二将提及公司通讯均可应要求於本公司及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索阅,并可於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查阅,且本公司亦已提供电话查询服务。
释义
在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指 本公司於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本公司」 指 汉能薄膜发电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66),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公司通讯」 指 按上市规则第1.01条的定义,本公司发出或将发出以供任何本公司证券持有人或投资大众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股东」 指 本公司的登记股东;及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