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起下列各项生效:
(i) 王雄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副主席;及
(ii) 刘建军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
委任董事
汉能薄膜发电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王雄先生(「王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副主席,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王雄先生,50 岁,於一九八七年取得中国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士学位,并於一九九三年取得日本东海大学电子工程硕士学位。王先生有超过二十年的投资管理、企业融资及国际市场拓展经验。王先生自二零一六年七月至十月担任一家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中国集成金融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23)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资本运作管理。彼自二零一三年三月至二零一四年十月担任一家於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嘉年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96)的执行董事及副主席,负责协调政府关系及监控战略的实施。王先生现为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主席高级助理。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布日期,王先生并无(i) 於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位;及(ii) 於过去三年在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中担任其他董事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布日期,王先生 (i) 并无其他主要的任命及专业资格;(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及(iii) 亦无或视为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部所界定之权益。
本公司与王先生并无订立服务合约。王先生并无指定任期,惟须轮值告退及受本公司公司细则订明之其他相关条文规限。王先生有权每年收取董事袍金及薪酬 1,300,000 港元。此乃参考现行市况、王先生之职务、贡献及责任後厘定。
除上文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就委任王先生而须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 条披露之任何其他事宜,或任何其他事宜须提呈股东注意。
董事会相信王先生的加盟有助於公司业务的国际市场拓展,并藉此机会欢迎王先生加入董事会。
董事辞任
董事会宣布,刘建军先生(「刘先生」) 基於专注於其他业务发展的原因,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刘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及并无就其辞任而须联交所或本公司股东注意之事宜。
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刘先生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之宝贵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