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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能薄膜发电董事变更

2015-12-21 21:29:00

董事会谨此宣布:(i) 黄松春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财务总监,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ii) 司海健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iii) 张波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及(iv) 李广民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财务总监,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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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董事

汉能薄膜发电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黄松春先生(「黄先生」)已获委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财务总监,而司海健先生(「司先生」)及张波先生(「张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有关委任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黄松春先生

黄松春先生,49 岁,於一九八八年取得北方交通大学(现称为北京交通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黄先生於一九八八年至二零零四年曾任职於广深铁路总公司(现称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於二零零四年加入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汉能控股集团」),现於汉能控股集团及若干附属公司任职董事及管理层,包括(i) 山东禹城汉能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ii) 禹城联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之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iii) 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之监事;及(iv) 浙江长兴汉能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之监事。

於本公布日期,黄先生持有1,162,500 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0.003%。黄先生另持有赋予彼权利可认购合共418,500 股本公司股份(相当於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0.001%) 之购股权。

本公司与黄先生并无订立服务合约。黄先生并无指定任期,惟须轮值告退及受本公司公司细则订明之其他相关条文规限。黄先生每月收取之董事袍金及薪酬为78,000 港元。此乃参考现行市况、黄先生之职务、贡献及责任後厘定。

司海健先生

司海健先生,37 岁,於二零零二年取得山东经济学院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并於二零零八年取得北京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司先生现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司先生拥有多年的财务管理经验,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加入汉能控股集团,现任汉能控股集团副总裁。司先生现为本公司之全球光伏应用集团执行总裁,北京汉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法人及董事长。

於本公布日期,司先生持有赋予彼权利可认购合共1,500,000 股本公司股份(相当於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0.004%) 之购股权。

本公司与司先生并无订立服务合约。司先生并无指定任期,惟须轮值告退及受本公司公司细则订明之其他相关条文规限。司先生每月收取之董事袍金为18,000 港元,此乃参考现行市况、司先生之职务、贡献及责任後厘定。

张波先生

张波先生,46 岁,於一九九三年取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工程学士学位。张先生有超过十年的采购经验,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加入汉能控股集团,现於汉能控股集团若干部门任职管理层,包括(i) 集团采购部总监;(ii) 汉能新材料公司首席执行官;(iii) 汉能控股集团副总裁。张先生现为本公司之柔性民用事业群首席执行官。

於本公布日期,张先生持有690,900 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0.002%。张先生另持有赋予彼权利可认购合共296,100 股本公司股份(相当於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0.001%) 之购股权。

本公司与张先生并无订立服务合约。张先生并无指定任期,惟须轮值告退及受本公司公司细则订明之其他相关条文规限。张先生每月收取之董事袍金为18,000 港元,此乃参考现行市况、张先生之职务、贡献及责任後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布日期,黄先生、司先生及张先生并无(i) 於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位;及(ii) 於过去三年在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中担任其他董事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布日期,黄先生、司先生及张先生(i) 并无其他主要的任命及专业资格;(ii) 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及(iii) 亦无或视为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就委任黄先生、司先生及张先生而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 至(v) 条披露之任何其他事宜,或任何其他事宜须提呈股东注意。董事会欢迎黄先生、司先生及张先生加入董事会。

董事辞任

董事会宣布,李广民先生(「李先生」)基於个人事业发展,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财务总监之职务,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李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并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需提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本公司股东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李先生於彼担任执行董事及财务总监期间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