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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有关贷款的未偿还本金额的结算契据

2019-10-08 00:00:00

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 交易时段后 ),贷款方与借款方订立结算契据,以结算借款方于贷款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及责任。

由于有关结算契据项下贷款的未偿还本金额的结算的一项或多项相关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 %但低于25 %,故根据上市规则,结算契据项下贷款的未偿还本金额的结算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通告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