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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须予披露及获豁免关连交易之通函

2019-09-30 00:00:00

兹提述德泰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五日、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二零一九年九月二日及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清偿契据以及出售Perfect Essential Holdings Limited49%股权之主要及获豁免关连交易条款修改(「该等公告」)。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有关清偿契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进一步详情;(ii)上市规则规定之其他资料;及(iii)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连同股东特别大会相关代表委任表格之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其中包括)将于通函载列之资料,预期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四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