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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1-12-03 00:00:00

兹提述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续订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于该公告中表示,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续订销售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资金结算服务)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的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推荐函件、及(iii)独立财务顾问就续订销售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资金结算服务)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等内容的通函(「该通函」),将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该通函的内容,该通函的寄发日期预计延后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