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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7-30 00:00:00

本公告由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发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020年半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所获得的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计将实现2020年半年度未经审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大幅下降,与2019年同期相比,减少约人民币153,682万元,同比减少约97%。2020年半年度,本集团预计实现未经审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期约人民币4,000万元(2019年同期:约人民币157,682万元,法定披露数据);未经审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预期约人民币1,500万元(2019年同期:未经审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约人民币141,428万元)。

本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于2020年半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乃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对本集团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中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本集团在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8日期间持续实施节假日免费政策,较2019年同期增加9天;并进一步自2020年2月17日0时至2020年5月6日0时期间,对所有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免收通行费。2020年半年度,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同比整体下降约50%,同时收费公路经营成本仍需正常支出,导致本集团净利润出现大幅下降。有关上述免费政策详情可参见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本集团将积极与交通主管部门持续沟通,争取合理的配套保障政策。

此外,上年同期本集团确认了沿江公司部分前期可弥补亏损和公路资产减值等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转让贵州圣博等四家子公司 100%股权和债权的投资收益,合计增加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 6.52 亿元。

本公告所载的资料并不应视作为预测本集团2020年度全年财务表现之依据。

本公告所载有关2020年半年度的资料以本公司管理层按本公司目前所获得的资料之初步评估而作出,并未经本公司的独立审计师审核或审阅。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预期将于2020年8月21日公佈,可能与本公告所载的资料有所不同, 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