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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变更

2019-08-23 00:00:00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辞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罗琨先生(「罗先生」)因个人规划原因辞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职务,其辞职报告已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并自2019年8月23日起生效。

罗先生已确认与董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没有意见分歧,亦没有其他有关其辞职的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委任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自2019年8月23日起,龚涛涛女士先生(「龚女士」)获委聘为本公司之董事会秘书,龚女士及林婉玲女士(「林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上述委聘为期三年,自2019年8月23日起至2022年8月22日止。龚女士及林女士之简历如下:

龚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上海财经大学审计学专业学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多年的财务、会计、审计和风险管理经验。龚女士1999年加入本公司,先后任财务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等职,2002年11月至2018年8月期间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9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曾于2018年1月至2018年9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龚女士现亦兼任本公司部分子公司及投资企业董事。

林女士,1966年出生,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及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资深会员,持有香港理工大学的公司秘书及行政学高级证书及获香港浸会大学颁发公司管治与董事学理学硕士学位。林女士拥有逾20年公司秘书服务及商务解决方案之经验,现为邦盟滙骏上市秘书顾问有限公司之董事,负责指导公司秘书团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上市及私人公司秘书服务。林女士亦担任多家联交所上市公司之公司秘书或联席公司秘书,并曾于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期间担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

林女士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28条有关公司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基于龚女士的学历背景和工作经验以及林女士的协助,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而联交所已批准自委任之日起计3年内(「豁免期」)就委任龚女士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授出此项批准豁免的条件为:(i)林女士将在豁免期协助龚女士,而如林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则豁免随即撤销;(ii)本公司将于豁免期结束时通知联交所以便联交所重新审视情况。联交所预期于豁免期结束后,本公司将能向联交所证明龚女士已在获得林女士之协助后满足上市规则第3.28条之要求,故毋须再申请豁免;及(iii)本公司公佈豁免之详情,包括豁免原因及条件。

董事会谨此对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对龚女士和林女士之委聘表示热烈欢迎。